婚后三天把房产加上妻名 一年多离婚法院判房归男方补偿15万

株洲一名男子在结婚后第三天,将自己婚前购置并装修的房屋在不动产登记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。一年多后,两人育有一对双胞胎,夫妻关系破裂,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该房产。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此案,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,并由男方补偿女方15万元。

案情显示,王鹏与李甜于2024年10月23日登记结婚,10月25日王鹏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变更登记,登记为两人共有。该房屋系王鹏婚前出资购买并装修,建筑面积157平方米,购房款约85万元,装修费用约40万元。2024年12月,二人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。2025年2月因矛盾发生分居,同年12月李甜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要求分割该房屋。事发房屋目前由王鹏居住,所在小区二手房价约为4600元/平方米。

法院审理认为,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,婚前财产在婚后经一方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双方或双方共有的,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重新约定,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。但在分割时,应综合考虑婚姻持续时间、给予方是否有重大过错、双方为共同生活和抚育子女的贡献、变更登记的目的及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。鉴于本案房屋为男方婚前出资购买并装修、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且男方无重大过错,同时二人共同育有双胞胎,法院综合衡量后认定将房屋判归男方所有,并酌定由男方向女方支付15万元作为补偿。 龙8国际登录

承办法官指出,虽然登记显示为共同共有,但双方未约定各自份额,若简单按二分之一分割并不公平。结合婚姻实际状况和房屋市场价值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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